市内医疗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特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均需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在市内公立医院参照公务员报销标准进行实时结算报销,不再进行手工报销,报销金额在票据上显示为公务员补助或其它补贴。普通门诊本年度符合医保金额达800元开始补助抵扣,在职超1500元,退休超1800元后不再进行补助。
异地医疗费用报销
长期异地医疗
(限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长期异地普通门诊报销(指定医院就医)
1.办理地点:就近选择医保服务站办理(具体地址及电话详见附件)
2.提交资料:门诊处方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须含药品单价),均需加盖医院鲜章。
二、长期异地特病门诊报销(指定医院就医)
1.办理地点:就近选择医保服务站办理(详见医保业务就近办服务指南)。
2.提交资料:门诊处方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须含药品单价),均需加盖医院鲜章。
三、长期异地住院报销(指定医院就医)
就医医院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报销。
四、门急诊抢救手工报销:
1.办理地点:就近选择医保服务站办理(详见医保业务就近办服务指南)。
2.提交资料:发票原件、清单、病历、处方、检查报告,以上均需加盖医院鲜章。
临时异地医疗
一、临时异地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二、临时异地住院报销:
(一)直接结算:就医医院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报销。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渠道: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医疗保障局”办理,也可电话办理。
(二)手工报销:
1.办理地点:就近选择医保服务站办理(详见医保业务就近办服务指南)。
2.提交资料:⑴住院发票原件;⑵出院证或出院记录;⑶住院费用清单汇总表;⑷病案首页;⑸入、出院记录;⑹临、长期医嘱;⑺检验、化验报告;⑻手术记录;⑼《重庆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手工报销)》;《重庆市沙坪坝区医保病人外伤登记表》(限外伤病人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医院鲜章。
三、门急诊抢救手工报销:
1.办理地点:就近选择医保服务站办理(具体地址及电话详见附件)
2.提交资料:发票原件、清单、病历、处方、检查报告,以上均需加盖医院鲜章。
备注:
1.符合政策规定的异地报销费用,报销时限在次年3月底前提交报销资料,逾期不予报销。
2.联系电话:校医院医保办65111675;沙区医保局65458713。
附件:医保业务就近办服务指南
下载表格:
表一:《重庆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手工报销)》
表二:《重庆市沙坪坝区医保病人外伤登记表》
表一:重庆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手工报销).docx
表二:重庆市沙坪坝区医保病人外伤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