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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防治常识
发布时间:2017-02-16 10:23:33 来源:

我国属乙肝病毒(HBV)感染高流行区,一般人群的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率为9.09% 。接种与未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人群的HBsAg阳性率分别为4.51% 和9.51%。

一、传播途径

HBV 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粘膜及性接触传播。

围生 (产) 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在分娩时接触HBV 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 。经皮肤粘膜传播主要发生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以及静脉内滥用毒品等。其他如修足、纹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与HBV 阳性者性接触,特别是有多个性伴侣者,其感染HBV 的危险性明显增高。

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 (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HBV。经吸血昆虫 (蚊、臭虫等) 传播未被证实。

二、什么人面临慢性感染风险?

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成为慢性疾患的可能性取决于一个人受感染时的年龄。

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6岁以下儿童转为慢性感染的可能性最大:

在出生第一年感染病毒的约80%-90%婴儿转为慢性感染;

6岁前受到感染的30%-50%儿童转为慢性感染。

成年人:

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健康成年人中,低于5%的人转为慢性感染;

在童年受慢性感染的成年人中,15%-25%会死于乙型肝炎引起的肝癌或肝硬化。

三、诊断

有乙型肝炎或HBsAg 阳性史超过6 个月,现HBsAg 和 (或) HBV DNA 仍为阳性者,可诊断为慢性HBV 感染。根据HBV 感染者的血清学、病毒学、生化学试验及其他临床和辅助检查结果,可将慢性HBV 感染分为: 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 携带者、隐匿性慢性乙型肝炎。

四、治疗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主要包括抗病毒、免疫调节、抗炎保肝、抗纤维化和对症治疗,其中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证,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总体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或消除HBV,减轻肝细胞炎症坏死及肝纤维化,延缓和阻止疾病进展,减少和防止肝脏失代偿、肝硬化、HCC 及其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

   五、预防

(一)乙型肝炎疫苗预防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HBV 感染的最有效方法。我国政府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对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是新生儿,其次为婴幼儿和高危人群 (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器官移植患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生外伤者、HBsAg 阳性者的家庭成员、男性同性恋或有多个性伴侣和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乙型肝炎疫苗全程接种共3 针,按照0、1、6 个月程序,即接种第1 针疫苗后,间隔1 及6 个月注射第2 及第3 针疫苗。

对HBsAg 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 h 内尽早进行母婴阻断治疗。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有抗体应答者的保护效果一般至少可持续12 年,因此,一般人群不需要进行抗-HBs 监测或加强免疫。但对高危人群可进行抗-HBs 监测,如抗-HBs< 10 mIU/ml ,可给予加强免疫。

(二) 传播途径预防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时,均应戴手套,严格防止医源性传播。

服务行业中的理发、刮脸、修脚、穿刺和纹身等用具也应严格消毒。

注意个人卫生,不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

若性伴侣为HBsAg 阳性者,应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多性伴侣者应定期检查,性交时应用安全套。

对HBsAg 阳性的孕妇,应避免羊膜腔穿刺,并缩短分娩时间,保证胎盘的完整性,尽量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

  (三)意外暴露HBV 后预防

  在意外接触HBV 感染者的血液和体液后,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血清学检测应立即检测HBsAg、抗-HBs、ALT 等,并在3 和6 个月内复查。

  2.主动和被动免疫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 ≥10 mIU/ml 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 <10 mIU/ml 或抗-HBs 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200~400 IU ,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 (20μg),于1 和6 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 和第3 针乙型肝炎疫苗 (各20μg)。

  (四) 对患者和携带者的管理

  建议患者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血清HBsAg、抗-HBc 和抗-HBs 检测,并对其中的易感者 (该3 种标志物均阴性者)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急性或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可根据其病情确定是否住院或在家治疗。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及用具 (如采血针、针灸针、手术器械、划痕针、探针、各种内镜及口腔科钻头等) 应严格消毒,尤其应加强对带血污染物的消毒处理。

  慢性HBV 携带者及HBsAg 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和国家法律规定不能从事的特殊职业 (如服兵役等) 外,可照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但要加强随访。

  乙型肝炎患者和携带者的传染性高低,主要取决于血液中HBV DNA 水平,而与血清ALT 、AST或胆红素水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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