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异地临时外出,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二、跨省异地临时住院需入院后及时进行备案,当地已全国联网医院与重庆市进行联网后,出院结算时用重庆市医保卡进行结算,住院费符合医保部分即按重庆市报销标准进行统筹报销,校内补贴以公务员补助形式一并当场进行报销。
1. 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
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险局”,点击首页下方“服务大厅”栏进入“重庆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界面,选择“电子医保卡”登录(未申请电子医保卡需先进行申请),再点击下方“服务”栏进入“服务面”界面,选择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进行备案。
2. 通过沙区医保局电话进行备案,电话:65458713、65458727。
三、未全国联网医院请登录“重庆大学医院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点击“健康管理”——“医保专栏”——“职工医保”——“职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回渝后及时前往以下医院医保办进行报销:
1. 区中医院(电话:61733075)
2. 区陈家桥医院(电话:81151240)
3. 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电话:61969830)
4. 重庆东华医院(65136376)
5. 重庆嘉陵医院(6519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