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门诊起付线:
2014年:按就诊过的最高等级医院收起付线。
只在药店看特病的,按2013年政策(按申报特病的最高医院等级收起付线。)执行。
例:同时申报两家医院,一家三级一家二级,如果只在二级医院就诊,全年按二级医院收起付线。全年如果在三级医院就诊过一次,就要按三级医院收起付线。
2013年:按申报特病的最高医院等级收起付线。
特病住院与癌症住院起付线:
2014年:
1、 申报了特病,全年住院(不分癌症非癌症)收一个起付线
2、 未申报特病,先癌症住院,交癌症起付线。
后申报特病,癌症住院时不收,普通住院时另收一个起付线。
2013年:各收一个起付线
两年共同政策:
癌症按第一次癌症就诊医院等级收起付线,后面不补差额。
特病住院按申报特病后全年住院过的最高医院等级收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