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前后,大家都有很多疑问,现在就让我来为大家答疑解惑吧~
一、目前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疫苗种类
目前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疫苗有三大类:灭活疫苗、重组亚单位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
灭活疫苗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重组亚单位疫苗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腺病毒载体疫苗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康希诺)生产。
我校接种的疫苗均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发,目前接种疫苗为北京所和科兴中维生产的灭活疫苗,还有智飞龙科马生产的重组亚单位疫苗。
二、接种程序
1.灭活疫苗
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腺病毒载体疫苗
接种1剂。
3.重组亚单位疫苗
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三、针对人群
18周岁及以上人群。60岁以上人群经过评估后方可接种。
四、以下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 妊娠期妇女。
五、以下情况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1. 过敏情况
✓ 可以接种:青霉素过敏、头孢过敏、鸡蛋过敏、花生过敏、海鲜过敏、酒精过敏、麦麸过敏、芒果过敏、花粉过敏、尘螨过敏
✓ 不能接种:曾经接种疫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对所接种疫苗中的成分过敏
2. 因疾病正在发热
✓ 感冒、尿道炎、伤口感染等情况造成的发热,延迟接种。
✓ 症状轻微,不影响生活,无发热的情况,可以接种。
3. 慢性疾病
✓ 可以接种:甲亢甲减药物控制稳定、糖尿病没有酮症酸中毒等并发症、高血压近期血压控制良好(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展、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慢性鼻炎现在鼻部症状不严重、肺结核痰菌非阳性、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没有明显咳喘、强直性脊柱炎没有急性疼痛表现。
✓ 不能接种:甲亢甲减控制不佳、近期血糖控制不佳者(如:空腹血糖>13.9mmol/L)、高血压近期血压控制不稳定(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病情快速进展的慢性肾脏病、甲状腺相关性眼病的活动期患者
4. 慢性免疫功能受损的疾病
✓ 优先考虑灭活或亚单位新冠疫苗:癌症病情平稳,目前不需要化疗等治疗、正在服用吃免疫抑制药物、HIV感染者
✓ 不建议接种:癌症正在接受治疗
5. 心血管系统
✓ 不建议接种:心力衰竭、心功能Ⅲ-Ⅳ级者;近三个月出现不稳定心绞痛等急性冠脉综合征症状者;严重恶性心律失常者,如室速、病窦、房室传导阻滞(已植入起搏器者除外);血管迷走性晕厥者。
6. 神经系统疾病
✓ 不建议接种:近期有发作的癫痫、近期发作的吉兰-巴雷综合征、3个月内发生的脑梗死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及中枢系统感染患者。
7. 血液系统疾病
✓ 不建议接种:血小板或白细胞减少、重度贫血等血液系统疾病患者;接受人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
8. 精神系统疾病
✓ 不建议接种:严重精神障碍且处于发病期的患者;以躯体形式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焦虑抑郁症患者。
六、能否在不同地方接种?不同厂家疫苗能否替代?
为保证疫苗接种管理,建议到同一单位进行疫苗接种。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同一单位接种,也可到附近有疫苗的地方进行接种。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七、新冠病毒疫苗保护效力?
目前上市和获批紧急使用的疫苗疫苗保护效力均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产品特性》推荐的指标要求。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应注意
1.仔细查看接种禁忌,如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近一两天出现感冒、咳嗽、发热、腹泻、头昏、头痛等症状的人群,应暂缓接种;
3.近14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的,应暂缓接种。
九、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应注意
1.接种当日不洗澡、不剧烈运动、不熬夜、不饮酒及食用辛辣易致泻的食物;
2.新冠疫苗接种期间不能注射其他疫苗,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之间接种间隔应≥14天;如遇特殊情况,需接种破伤风疫苗、狂犬疫苗或免疫球蛋白,可立即接种,不遵循接种间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