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重庆市市级及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规程(试行)》(渝社险发[2018]6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在渝单位参照重庆市市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即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43号),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方便报销结算,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职工校内医疗补助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纳入重庆市市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系统并实施即时结算,纳入该系统后,我校职工医疗补助待遇及报销政策与市级公务员相同。
3月1日启用市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系统时个人2019年已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将全部归零,本年度报销重新累计计算。我校职工在校医院及市内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凭社会保障卡就医,并实施即时结算报销,不再回校进行手工报销,不再进行校内普通门诊特殊困难补助报销。仅异地就医涉及回校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报销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重庆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一、异地住院
(一)长期异地联网结算(实时结算)
1.填写《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人一表。参保人备案半年后才能取消或更换备案统筹区。
2.交沙坪坝区社保局(石碾盘原医保中心)医疗保险待遇科9号窗口录入全国平台系统。
3.异地住院时需持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医院办理入、出院手续,医保报销及公务员补助报销同时结算。
(二)临时异地联网结算(实时结算)
1.先咨询就医医院医保经办科室是否与重庆市联网,能否进行住院实时结算。
2.通过自主备案渠道[包括重庆社保APP、重庆掌上12333、人社门户网站(ggfw.cqhrss.gov.cn)、重庆社保管网(www.cqsi.gov.cn)、一体机],按网上程序自主操作备案登记。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备案手续。
3.异地住院时需持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医院办理入、出院手续,医保报销及公务员补助报销同时结算。
(三)未联网医院住院(手工报销)
1.自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沙坪坝区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科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23-65458713。
2.报销材料:①住院发票原件;②出院证或出院记录;③住院费用清单汇总表;④住院病历复印件;⑤社保卡复印件;⑥身份证复印件;⑦《重庆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手工报销)》(限临时异地住院病人提供);⑧《重庆市沙坪坝区医保病人外伤登记表》(限外伤病人提供)①至④项须加盖医院鲜章
3.报销时限:符合政策规定的异地报销费用,须在次年1月底前交报销资料,逾期不予报销。
二、异地特病门诊(手工报销)
1.报销对象:办理了异地医疗就医登记备案的人员。
2.报销材料:①特殊疾病门诊发票原件;②门诊处方(须含药品单价);③费用明细清单;④社保卡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⑥特病证复印件(②项须加盖医院鲜章)
3.报销时限:符合政策规定的异地报销费用,须在次年1月底前交报销资料,逾期不予报销。
三、异地普通门诊(手工报销)
1.报销对象:办理了异地医疗就医登记备案的人员。
2.报销材料:①普通门诊发票原件;②门诊处方(须含药品单价);③费用明细清单;④社保卡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②项须加盖医院鲜章)
3.报销时限:符合政策规定的异地报销费用,须在次年1月底前交报销资料,逾期不予报销。
备注: 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重庆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手工报销)》和《重庆市沙坪坝区医保病人外伤登记表》:
(1)到校医院A区五楼医保办领表;
(2)通过QQ空间下载(3169464316);
(3)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