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庆祝建党94周年、优秀党员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庆祝建党94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不断树立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典型,进一步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激励全院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推动学校和医院各项事业发展,医院总支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在全院党员中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秀党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凡在我院各区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党员。
二、参选人员条件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3、坚持立足岗位,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在日常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勤于学习,服务热忱,态度良好,深得患者好评,在全院职工中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院纪院规,无违规违纪行为。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团结协作,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响应医院号召,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医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6、近两年无行政处分、无医疗投诉或纠纷事件、无差错、全勤、聘期合格。
三、评选名额及比例
医院党总支现有党员52人,其中:一支部32人,二支部13人,三支部校区7人。请各支部按10%的比例(一支部3名,二支部1名,三支部1名,)推荐出本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13日前,各支部按照参选人员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党员候选人并填写《重庆大学医院党总支优秀党员候选人推荐表》(纸质及电子表)上报党总支,过时未报送者作弃权处理。
2、2015年6月18日,党总支对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核查审定,并予以公示。
3、公示时间6月19-21日,共3天。
4、6月23日前,形成表彰决定。
5、6月25日下午三点,全体党员在A区五楼会议室参加优秀党员表彰活动。
重庆大学医院党总支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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