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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就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9 00:00:00 来源:医院新闻

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校医院新的信息系统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到校医院就诊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才能进行挂号就诊,教职工必须携带医保卡,学生携带身份证。新的信息系统将就诊费用按照相关医保政策审核报销。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医院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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