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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09:30:36 来源:


为庆祝建党96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争做爱党、爱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恪尽职守的合格党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院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推动学校和医院各项事业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经医院党总支研究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2016-2017学年度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凡在我院各区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党员。

二、参选人员条件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坚持立足岗位,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在日常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勤于学习,服务热忱,态度良好,深得患者好评,在全院职工中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院纪院规,无违规违纪行为。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团结协作,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响应医院号召,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医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6、按时自觉缴纳党费,积极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及各项活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7、近两年无行政处分,无医疗投诉或纠纷事件,无差错,聘期合格。

三、评选名额及比例

医院党总支共有党员49人,其中:一支部28人,二支部11人,三支部校区10人。请各支部按10%的比例(一支部3名,二支部1名,三支部1名,)推荐出本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7年5月31日前,各支部按照参选人员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党员候选人并填写《重庆大学医院党总支优秀党员候选人推荐表》(纸质及电子表)上报党总支,过时未报送者作弃权处理。

2、2017年6月5日前,党总支对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核查审定,并予以公示。

3、公示时间6月6-8日,共3天。

4、6月15日前,形成表彰决定。

5、7月1日前后,党总支举行庆祝建党96周年暨优秀党员表彰活动。

                                         重庆大学医院党总支

2017517

附件:  重庆大学医院党总支优秀党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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