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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6-2017学年度辅导员、实验、业务岗位招聘简章(5月)
发布时间:2017-05-27 15:59:03 来源: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市,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校园占地面积5212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重庆大学覆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医、教育、艺术11个学科门类,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辅导员、实验和业务岗位。  

一、招聘岗位

1.辅导员岗位6个

2.实验技术岗位9个

3.业务岗位3个

4.医疗类业务岗位3个

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大学辅导员、实验、业务岗位招聘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2.满足岗位招聘条件,各岗位应聘招聘条件详见《重庆大学辅导员、实验、业务岗位招聘一览表》,应聘者需符合各岗位的学科、学历、年龄等各项要求。

3.往届生应已经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2016-2017学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本次招聘不接受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外和港澳台学历的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阶段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和港澳台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8月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如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考试、录用和入职资格。

4.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应聘者有以下情况之一,本次招聘不接受其报名:

(1)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参加我校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因个人原因未入职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者。

(3)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3时至6月9日下午3时。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重庆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121.43.192.253:8089/),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说明见(附件3)要求进行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请务必认真阅读系统填写说明后再在系统中填写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应选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岗位应聘,各岗位招聘条件以本招聘简章为准。

系统中必须打包上传附件(不超过10M):

(1)个人简历

(2)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为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就业推荐书,往届港澳台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应聘岗位对应条件要求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入党证明、计算机证书、职称评聘证明等)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学科、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应聘条件进行审查,并结合其应聘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整体情况择优确定取得笔试资格人员。

如应聘者未在系统中上传应聘所需附件材料,学校将在系统中退回应聘者投递并要求应聘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材料者初审按不通过处理,请注意关注审核意见。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在报名系统“简历维护”栏目下方查询到初审是否通过。

3.笔试

初审通过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分两个科目:

(1)科目1基础能力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

辅导员岗位、业务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基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等。

实验岗位考试内容为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则制度,主要考察实验室相关工作规程、管理办法、安全条例等。

医疗类业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类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

实验技术岗位、医疗类业务岗位科目1考试范围见附件4。

(2)科目2申论(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50分)  

考察归纳分析和书面表达能力。

4.复试

(1)复试比例

辅导员岗位复试比例为1:3。

实验、业务、医疗类业务岗位复试比例为1:5。

(2)复试体检

复试前,所有进入复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3)心理测试

学校统一组织复试人员心理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岗位复试的参考。

(4)岗位复试

辅导员岗位复试由学工部门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其它岗位复试由岗位所在二级单位组织。岗位复试预计安排在笔试结束2周内,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录用

学校统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报学校审议确定。

6.签订合同

拟录用人员根据学校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合同,入职将对必要体检项目进行健康复检。对于健康复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录取人员按《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新聘人员合同聘用暂行办法》(附件2)进行聘用和管理,各岗位聘用方式详见《重庆大学辅导员、实验、业务岗位招聘一览表》。

五、其它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结果、笔试分数结果,复试结果等信息均可在网上招聘系统中查询,招聘期间各个环节的通知可在重庆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查询(http://rsc.cqu.edu.cn/info/1102/1452.htm),请应聘人员注意相关信息和通知。

联系地址:重庆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胡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3640

E-mailzhaopin@cqu.edu.cn

                                重庆大学人事处

                                     2017年5月26日



附件【附件2: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新聘人员合同聘用暂行办法.doc】已下载49次
 
附件【附件1:重庆大学辅导员、实验、业务岗位招聘一览表.xlsx】已下载185次
 
附件【附件3:报名系统填写说明.doc】已下载18次
 
附件【附件4:实验技术岗位、医疗类业务岗位科目1考试范围.rar】已下载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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